风车下载器提供服务的使用者,您在使用风车下载器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联系QQ:1632552495)取消风车下载器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风车下载器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若您违背以下条款,风车下载器有权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禁止您进入风车下载器,或采取法律措施。
一、用户在风车下载器上发布或产生的信息内容、数据由用户及风车下载器共同所有,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本人及风车下载器授权同意,不得复制、转载、擅改其内容,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用户不得在风车下载器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违反国家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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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应保证提供真实的注册信息,确保信息是正确且完整的,用户相关信息变更时需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当由于信息不真实而造成任何损失时,风车下载器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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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经过用户许可,风车下载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1)用户授权披露的;
2)有关法律要求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提供的。
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风车下载器保留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权和随时变更的权利。
《用户服务协议》
甲方为风车下载器,乙方为网络用户。
1.帐号注册
1.1 乙方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乙方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甲方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甲方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2.用户帐号使用与保管
2.1 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帐号的安全、有效;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其帐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帐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帐号密码遗失、帐号被盗等情形而给乙方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乙方对登录后所持帐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2.3 乙方发现其帐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甲方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甲方,并有权通知甲方采取措施暂停该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2.4 甲方根据乙方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乙方帐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甲方应当要求乙方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2.4.1 甲方核实乙方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2.4.2 甲方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乙方帐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乙方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乙方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上述请求。
2.5 乙方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甲方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3.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3.1乙方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甲方应当立即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2乙方在接受甲方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甲方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甲方不得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
3.3乙方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甲方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乙方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甲方应当及时恢复对乙方的服务。
3.4 甲方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乙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甲方应负举证责任。
4.用户信息保护
4.1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乙方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4.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乙方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4.2.1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甲方披露的;
4.2.2 有关法律要求甲方披露的;
4.2.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甲方提供的;
4.2.4 甲方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4.2.5 应乙方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乙方个人身份信息时。
5.未成年人充值
5.1 甲方不为未满8周岁的乙方用户提供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乙方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3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乙方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0元人民币。
5.2 未成年充值款追回,需视具体情况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5.2.1 由于甲方监管机制不完善造成的未成年乙方充值的,甲方应进行全额退款;
5.2.2 由于乙方监护人监管不力造成乙方使用乙方监护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充值的,乙方监护人基于自身过错承担主要责任,乙方监护人向甲方协商退款事宜,应向甲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2.2.1 所使用的充值装置(手机、电脑等)是长时间被乙方使用的材料;
5.2.2.2 充值行为发生时,乙方监护人有不在场证明;
5.2.2.3 充值内容符合乙方的年龄特征和兴趣特征。例如有儿童动漫角色等;
5.2.2.4 带有充值时间的详细的充值金额,如银行的转账证明或支付明细;
5.2.2.5 其他途径申诉的证明材料,证明在事件发生后乙方监护人通过多种手段进行了申诉;
5.2.2.6 注册信息与付款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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